关于对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市财政局:
根据省委督查室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请你单位认真总结梳理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关工作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填写相关统计表格,并于2017年4月21日前报送市委督查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5310151
市委督查室
2017年4月12日
关于对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市党委督查室、省有关部门办公室:
根据省委部署安排,省委督查室对《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分工方案》(鲁厅字[2017]4号)第27项“高度重视民间投资,增强民间投资信心,拓展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方式,加大股权引导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推进力度”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PPP推进情况
1.国家和省PPP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中发[2016]18号、国发[2014]60号、国办发[2015]42号、鲁政办发[2015]35号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简化审批、财税支持、债务转化、土地保障、金融服务、价格等相关政策情况。
2.工作机制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PPP中心等专业办事机构设立以及工作部署开展情况,PPP项目监管体系、督导检查、信息公开、舆论宣传等情况,政府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业务经办人员学习培训、政策理解把握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等情况。
3.PPP项目开展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各市、县(市、区)PPP项目筛选、论证、储备、实施、落地、开工、运营情况,尤其是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项目的规范实施和按期落地情况以及签约项目建设运营情况;PPP项目谋划、推介、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采购招标等情况;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PPP项目操作,开展部门联评联审情况;中央预算内PPP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4.社会资本参与情况。主要包括:公开推介、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情况;推进简政放全,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取消地域或所有制限制,保障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对当地PPP项目参与情况;创新PPP项目收益和分配机制,实现合理投资回报情况。
5.PPP引导基金建立运作情况。主要包括:各级建立PPP引导基金情况;争取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和山东省PPP发展基金的融资支持情况。
(二)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工作推进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思想认识、工作推进、项目管理以及制度设计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三)下步打算及建议。针对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研究提出的下步工作思路和打算。就本地区PPP模式推广运用中遇到的政策瓶颈、体制机制、制度法规等问题,对国家和省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
二、督查方式
此次专项督查采取书面调度、专家评估、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全面自查。各市要针对上述督查内容,对本级及所辖县(市、区)推进PPP情况进行逐项梳理,汇总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和相关统计表(见附件),于4月30日前报省委督查室(一式3份,并附电子光盘)。
(二)实地督查。自查期间,省委督查室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赴有关市、县(市、区),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督查。
(三)结果运用。专项督查结束后,省委督查室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督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督查报告报省委领导。
三、组织实施
本次专项督查活动由省委督查室商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实地督查时间另行通知。由于此次专项督查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请各市确定一名督查联系人,并将其姓名、职务、手机号等于4月11日上午10时前报省委督查室。
联系人:鞠典通; 电话:0531-51776150,51776152(传真)
政务网邮箱:swbgtdcs@pub.sd.gov.cn
附件:1.XX市推广运用PPP模式情况统计表
2. XX市PPP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3.XX市申请中国PPP基金或省PPP基金统计表
4.XX市推广PPP模式问题建议自查表
中共山东省委督查室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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